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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资讯 | 2021-2022学年数据科学学院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公示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华商学院数据科学学院 Author 数据科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及《华商院学【2021】20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复核以及省教育厅认定等程序,拟确定杨铠元等370人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现将认定通过名单予以公示(未在公示名单中的为省厅认定不困难学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数据科学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数据科学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行政楼414)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20-26222963
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查看2020-2021学年数据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源文件,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编辑 / 曾庆纯

终审 / 蓝光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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